小心!誹謗死者照樣觸法
2017/04/01 18:1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63歲李姓男子在弟弟往生後,先後跟表弟、鄰居咬耳朵,聲稱弟弟與員工的母親有染。基隆地檢署認定李男涉犯誹謗死者罪,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的弟弟前年6月間往生。李姓男子在弟弟死後1個月,在弟弟與陳姓弟妹開的公司外,對楊姓鄰居說弟弟與員工的母親有染。
此話傳到陳婦耳中,相當刺耳,陳婦原不打算追究,未料,沒多久,她又從吳姓表哥的口中得知。原來李在更早之前,在她先生往生當天,便跟吳說過,她先生與員工母親有染;此事讓她怒不可遏,報案提告。
基隆地檢署找來李、楊與吳等人偵訊,證實李確實跟2人提及弟弟與員工的母親有染。基隆地檢署因此認定,李涉犯1年以下徒刑的誹謗死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