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走往生老母存款 兒偽造為書被起訴
2017/04/05 17:04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60歲葉姓男子,他於母親往生當天,擅自拿著母親的印鑑、存簿,到農會、郵局將母親帳戶內,共計98萬餘元存款提領出,被胞兄發現;檢察官偵查,老婦人的法定繼承人,並非僅葉男1人,依法應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提領,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葉男起訴。
苗栗檢警調查,老婦人於103年7月間中午往生,遺體於當天下午1點載送回銅鑼鄉老家,準備辦理喪事。不料,葉男於當天下午2點多,擅自拿著老母的印鑑及農會存簿,到農會提領老母戶頭的存款。
葉男在農會取款憑條存戶簽章欄,蓋上母親印鑑章,並在匯款單匯款人欄冒簽母親的姓名,提款80萬元,並將這筆款項匯至他的合作金庫帳戶內。葉男於農會辦理完成轉匯後,隨即轉往郵局,再將老母郵局內的18萬2千多元全數提領出。
葉男的胞兄,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時,發現葉男將老母農會、郵局內的存款提領一空,氣得一狀告上警局。
葉男於檢方偵訊時,坦承於母親往生當天,沒有告知哥哥等人,到農會、郵局提領母親的存款,不過,葉男辯稱,是母親生前同意他處分帳戶內的存款,用來支付母親的殯葬費及生前的照護費用。但葉男的胞兄及胞妹都表示,沒聽過母親生前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