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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玉當庭認錯:我不應該殺人

小燈泡命案嫌犯王景玉。(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小燈泡命案嫌犯王景玉。(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7/04/13 16:3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小燈泡命案今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5月12日上午10點宣判,王景玉除當庭認罪表示:「我錯了,不應該殺人!」庭訊結束後更向小燈泡母親王婉諭下跪表示:「對不起,我知道錯了,請原諒我!」但王母未看一眼,庭後匆匆離去,也未接受媒體採訪。

王男辯護律師指出,王男經鑑定確認罹患精神相關疾病,國內多篇論文皆指不宜對精神病患判處死刑,建請法官參酌後判決。

王男庭訊時表示:「我認罪,我錯了!」法官問他:「你知道認罪是什麼意思?」王男回應:「就是我殺人了,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法官再問:「你為什麼殺人?」王男卻說:「我生病了。」

王男說:「他當時認為,要殺了女童能傳宗接代,但現在受到法律制裁,已經知道不能殺人。」法官又問:「所以如果沒法律,你就會認為可以殺人?」王男回應:「不行,人家活的好好的,不能因為自己要傳宗接代,就把人殺了。」

小燈泡母哽咽:希望悲劇別再發生

法官詢問王婉諭有無意見,她哽咽的說,從王男的精神鑑定報告中,可窺視王男的人格發展史,社會也有連帶疏漏問題,且從王男應答中,明顯看出他沒有同理心,尚無病識感,法官應該審慎考量,未來該如何做,才不會讓悲劇再發生。

王婉諭(左)庭後匆匆離去,未接受採訪。(記者黃捷攝)

王婉諭(左)庭後匆匆離去,未接受採訪。(記者黃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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