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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工程員工涉背信 檢調搜索並約談8人

新北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2017/04/17 16: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台電林口及大林電廠內工程,現場施工的林姓主任,涉與包下鷹架工程的謝姓男子合作,以少報多,浮報施工經費向中鼎公司請款,浮報金額保守估計約3億,影響施工品質,並造成中鼎公司損失,涉犯偽造文書及背信罪嫌;新北地檢署今指揮刑事局等搜索涉案人住處、辦公室共15處,約談林男等8人。

檢方接獲線報指稱,中鼎公司承包台電林口及大林電廠內的工程後,將鷹架工程轉包給竣瑋公司,但中鼎公司現場施工的林姓主任,涉嫌與竣瑋公司的謝姓男子合作,以少報多,浮報施工經費向中鼎公司請款,影響施工品質,並造成中鼎公司損失,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

檢警調查,竣瑋公司曾於103年度浮報鷹架施工費用被抓包,最後雙方選擇和解,以工程尾款約1千萬元賠償,但竣瑋公司仍不收斂,繼續浮報鷹架施工面積。

檢警調查,依會計師「鑑識會計」,一天施作鷹架的極限應為13至15平方公尺,但竣瑋曾在林口電廠,以一天施作達18平方公尺的鷹架,報領工程款;大林電廠則高達30平方公尺,顯然不合理,從103年至105年,竣瑋已領走9億工程款,初估浮報金額約3至6億。

檢察官林士淳今指揮刑事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高雄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憲兵隊及新北檢檢察事務官,搜索涉案人員住處及辦公室等共15處,並約談林男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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