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潑漆故宮南院獸首 2人判刑2月 不得上訴

故宮南院入口廣場的12獸首潑漆案,2人判刑不得上訴。(資料照,記者蔡宗勳攝)

故宮南院入口廣場的12獸首潑漆案,2人判刑不得上訴。(資料照,記者蔡宗勳攝)

2017/04/20 11:33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青年陳儀庭、陳妙婷前年對故宮南院「圓明園12生肖獸首」仿製品潑漆,還在基座噴寫「文化統戰」字樣,去年2月嘉義地院簡易判決,依共同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各判2個月,兩人不服提起上訴,地院審理後,今改依共同犯致令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不堪用罪,各判2個月,可易科罰金1千元折抵1日,不得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前年12月30日故宮南院開館第3天,青年陳儀庭(33歲)、陳妙婷(20歲)到故宮南院主場館外,對中國政協委員、影星成龍捐贈「圓明園12生肖獸首」其中的龍首及馬首仿製品潑紅漆,還在基座噴上「文化統戰」字樣。

法院審理時,陳儀庭、陳妙婷兩人認為,該龍首及馬首僅是仿製品,並非原品,也並非故宮組織條例所稱的藝術品,自非故宮南院職務上所掌管之物,且潑漆並未造成損壞,他們潑漆的行動,在表達故宮南院設置目的在於展示台灣文物的立場,屬於言論自由。

法官調查後認為,獸首雖為仿製品,亦有相當藝術價值,屬藝術品,為故宮職務上所掌管之物;陳儀庭、陳妙婷兩人所為造成龍首及馬首基座原始展示功能喪失,但未達損壞地步,因此撤銷改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