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羈押審查程序被告律師可閱卷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去年4月29日作出釋字第737號解釋,認為「刑事訴訟法」限制羈押程序中的律師及被告閱卷權違憲。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被告律師能在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檢閱相關卷宗,但不得予以公開。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收賄而遭押146天,律師要求閱卷被拒,賴素如因此聲請釋憲。釋字737號認定,「刑事訴訟法」相關限制違憲,牴觸憲法的人身自由和訴訟權意旨,要求司法院應於1年內修正。由於現行法令的相關規範將於4月28日失效,雖司法院刑事廳已及早推動修法,但因院、檢難有共識,研議甚久,立法院司委會在密集審查下,終趕於4月12日完成審查,並於今日的院會完成三讀。
三讀通過條文新增羈押強制辯護與閱卷機制。若無辯護人之被告遭到檢方聲押,法官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且給予4個小時的等候時間;若被告遭檢方聲押,其律師得申請閱卷,但不得公開所獲知的證據資料。若檢方有足夠事實認定,部分卷證遭閱後,將有滅證、串證、變造或危及偵查目的、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可先行分卷,限制被告律師查閱;但限閱之卷證,就不得作為羈押審查之依據。
針對偵查階段的強制辯護,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會在9月前提出修正草案。但對於偵查中的閱卷權,陳明堂強調,此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將影響偵查效能,還會妨害到被害人、第三者,法務部會在10月對此提出專案報告。
-
立院初審刑訴法修正草案》羈押審查程序 被告律師可閱卷
-
羈押不准閱卷 大法官:違憲
-
瑞銀:頂級投資服務的最佳選擇,限時優惠中
-
爭被告偵查中閱卷權 黃國昌怒嗆司委會
-
刑訴法擬訂「賴素如條款」 羈押可閱卷
-
拒絕閱卷? 黨產會駁:盼國民黨不要背離事實

-
中國藥廠年養60億蟑螂入藥 4000萬患者不知情直接服用
-
中國若為中興復仇 《富比士》:蘋果恐大裁2.7萬人
-
每天都在侵犯人權! 美國務院人權報告痛批這4國
-
獨家》太扯!警署配新手槍 1秒變「青瞑槍」
-
週末好天氣!上看33度 下週二北台灣轉有雨
-
嘉義香姨熱炒 家常菜一吃成主顧
天天吃好料》桃園蘆竹刀削麵 現糅現桿真Q彈
天天吃好料》彰化溪湖銘人堂 門庭若市的麻糬店
天天吃好料》台中哈波火鍋玩創意 棉花糖、壽司下鍋煮
天天吃好料》水里福州乾麵 鹹香爽口超「涮嘴」
天天吃好料》高雄點心坊推髒髒草莓 每日限量民眾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