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船越界捕魚 5人遭扣押起訴
2017/04/25 14:0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06年2月4日晚上,中國籍「閩獅漁07605」在跨台灣海峽越界拖網捕魚,海巡署第三海巡隊兩巡防艇發現後,以廣播、探照燈、鳴笛要登船檢查,該漁船竟以繩索懸放船尾、蛇行、又在船邊放置瓦斯桶,阻饒海巡隊員登船檢查,折騰1、2小時,重罰340萬元,經確認船方已繳納遣返出境,檢方將黃姓代理船長及船員5名中國籍男子依妨害公務起訴。
起訴書指出,「閩獅漁07605」在106年2月2日從中國某漁港出發捕魚,4日晚間擅自進入台灣海峽,繼續拖網捕魚,經海巡署第三海巡隊兩巡防艇發現,以廣播、探照燈、鳴笛要登船檢查,當晚10時許黃姓代理船長先蛇行逃避,跑不過之後,黃某又命傳員將數條繩索懸放在船尾,讓巡防艇一但太靠近,會有絞纜、翻船的危機,一再折騰阻擾海巡隊員登船執行檢查。
而巡防艇體機較大,找到空隙逼近,黃姓代理船長竟指揮船員持瓦斯桶,靠在船緣,一但隊員靠近想登船,企圖引爆或同歸於盡,所幸隊員動作快制伏,順利登船,將黃某等人員帶回海巡隊偵訊。
檢方認定這是妨害公務行為,將黃姓代理船長等5名中國籍船員,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