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手機有「小王」照?夫控妻、岳父打人
2017/04/26 11:5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吳姓男子發現妻子手機裡有一張男子照片,懷疑妻子偷人,追問妻子「這男人是誰?」後,控訴遭妻子與岳父聯手打傷。基隆地檢署調查後以查無實證據,處分2人不起訴。
吳姓男子是去年2月間,意外發現34歲謝姓妻子的手機內有一名從未見過的男子照片。吳跑到岳父家中氣呼呼,拿著妻子手機,質問妻子「這男人是誰?」,與妻子與岳父爆發衝突。
吳指控妻子與岳父,岳父掐他脖子、妻子搶他手上的手機,害他頸部與右手擦傷,檢具驗傷單,控告2人傷害罪。
檢察官調查時,吳稱,當天他發現太太有一支手機,不是他買的,要太太拿出來,太太就不是不肯,反而把手機放進口袋內。後來他搶到手機後發現手機裡有一張男人照片,才質問妻子:「這男人是誰?」妻子為了搶回手機,與岳父2人搶手機時,抓傷他頸部與手;他後來失去理智,在車上打妻子。
吳的岳父解釋,他當時是為了要分開女兒與女婿,並未掐女婿,還勸女兒:「反正手機也沒什麼!」要女兒把手機給女婿看;女兒也證稱未見父親掐先生。加上吳提出的擦傷驗傷單載明吳的頸部有2個紅點、手背則有1個紅點,是在事發後5天到醫院診斷,很難證明頸部的傷勢是被岳父掐傷。
檢方認定,吳提供的驗傷單,無法佐證是岳父與妻子造成,處分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