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吃回頭草 醋男衝撞前女友還對情敵開槍

嫌犯陳柏宏。(記者曾健銘翻攝)

嫌犯陳柏宏。(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7/04/28 17:0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7歲男子陳柏宏,不滿38歲江姓前女友與他分手後1個月,就重回張姓舊愛懷抱,還恩愛同居,去年12月初,陳男先涉嫌恫嚇要求江女跟他復合,不然就對付她兒子,年底又尾隨開車衝撞江女、張男,再開槍打傷張男後逃逸,最後全身只剩50元才投案,到案第一句竟說:「對不起,我愛她」。新北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將陳男起訴。

據了解,江女與張男交往3年,去年1月分手後,江女即與陳嫌交往,但陳男因毒品案被法院通緝,加上終日不務正業,雙方交往2個月後江女決定分手,去年4月與張男復合,並在新北市蘆洲區共築愛巢。

陳男不滿愛人回到舊愛身邊,去年12月6日到江女上班的瓦斯行,恫嚇如不復合,「我第一個要對付你兒子」。去年12月31日上午7時許,張男騎車載女友上班,在樓下堵人的陳男看到後立即開車尾隨,到蘆洲區國道路二段30巷口時突然加速追撞,陳男見2人倒地,不顧前女友滿身擦傷,痛得哀號,下車朝張男腹部開了一槍後逃逸,子彈卡在脊椎,所幸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陳男「落跑」後,當晚還在住處附近大樓屋頂看跨年煙火,最後錢花光了,才打電話向父親求助,要求幫忙找律師,到案時身上只剩50元。陳男到案後第一句話說:「我對不起她,我要打電話說我愛她!」顯示其癡情。

開庭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那天開車時彎腰撿東西,不小心撞到人,後來才發現被撞的竟是江女、張男,他不知道2人的車牌號碼,下車後拿槍是為了「嚇嚇他們」,沒想到槍枝走火,才射到張男。

但檢方依據案發時現場監視器畫面,及江女提出與陳男的錄音檔案,認定陳男犯行,將他起訴,陳男因毒品案判刑確定,現已入監執行。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