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父猥褻女兒 恫稱:再叫就要殺妳
2017/05/04 14:5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5月間,新北市一名狼父見20歲女兒小美(化名)在浴室內僅穿著背心、內褲,竟拖拉小美到臥房,恫稱:「再叫就要殺了妳」把她手壓在床上,強行摸胸及臀部,小美拿小型電風扇反擊才得以脫身;狼父所為犯強制猥褻罪,但因精神障礙導致辨識違法能力降低,新北地院依刑法19條減刑後判刑6月。
本案發生於前年5月8日下午4時許,小美在廁所洗手檯洗衣服,因廁所門故障,門要從外面開啟,小美只好請父親開門,不料,狼父一進門只穿背心、紅色三角褲,裸露下體,要求撫摸,小美不敢置信斥責:「我是你的親生女兒!」
不料,狼父竟直接把小美拖進臥房,恫稱:「再叫就要殺了妳」,強行摸胸及臀部,小美不斷反抗,拿電風扇打父親頭部,再將他推開後隨即逃出住處,向鄰居求救,鄰居立即將小美帶往里長辦公室協助報警處理。
狼父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在睡覺,因女兒叫醒他、很生氣才打小美臀部1下,女兒就跑下樓,絕無摸臀、胸部等事。
不過,小美指證歷歷,對於主要情節及如何逃離現場、向路人及里長求救情節,無明顯矛盾瑕疵存在;且里長也證稱,小美求助時,穿著睡衣、連拖鞋都穿錯,2隻不一樣,語氣很驚恐、很慌張,且小美無誣陷動機,認定確有此事,但由於狼父有精神障礙導致行為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依刑法19條減刑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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