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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誹謗判拘定讞 國是委員盧映潔:坦然面對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盧映潔,4年前在臉書罵同校的陳姓教授,被控誹謗,台南高等分院今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出席會議。(記者劉信德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盧映潔,4年前在臉書罵同校的陳姓教授,被控誹謗,台南高等分院今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出席會議。(記者劉信德攝)

2017/05/11 15:1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今召開第5組第2次增開會議,此組日前才決議通過,建議將誹謗罪除罪化,並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而此組委員、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4年前在臉書罵同校的陳姓教授,被控誹謗,台南高等分院今判盧映潔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對此,盧映潔會後表示,雖然法院認定的誹謗事實與她的貼文本意不符,但基於尊重司法,她願接受判決結果,坦然面對司法。

2013年4月2日盧映潔在個人臉書上發言指出,該校「某學院某位號稱刑事法專長的老師,在江國慶案確定無罪而抓了許榮洲時,在課堂上表示,法院應該要把許榮洲立即判死刑,不然正義蕩然無存(冏,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衛兵一樣)」。

盧在臉書又指這位老師「又對學生說,為了逮捕犯人,可以強行攔下強徵市民的車子來追捕犯人(囧,美國警匪片看太多了吧),該位老師不懂何謂罪刑法定原則,不懂何謂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冏,大一的都懂)」等。

陳姓教授認為,她並沒有在課堂上講過要立即判許榮洲死刑,也沒說可強攔民車逮捕人犯,卻被盧罵是紅衛兵,控告盧刑事誹謗,與民事侵害名譽求償160萬;民事方面法院去年判盧應賠償10萬元,並在學校官網與校內公布欄道歉定讞;刑事部分,前年8月一審判盧拘役40天,今二審維持原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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