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逃逸延誤通緝? 澎湖地檢署公開說明釋疑
2017/05/12 12:41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針對性侵假釋更生人蕭國昌,以砂輪機剪斷電子腳鐐,搭乘台澎間快速客輪逃逸,但通緝令卻翌日才發佈,引發外界質疑時效性?更擔憂蕭嫌在空窗期趁隙犯案;澎湖地檢署今日公開說明,認為作業程序並無延誤,反而主動通緝奏功。
澎湖地檢署表示,依現行規定,保護管束人脫離監控,執行檢察官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簽發拘票先命拘提,觀護人則通報原陳報假釋機關,轉報矯正署會同保護司審查撤銷假釋,假釋撤銷後矯正署發函原執行機關分案為後續處理。
由於作業有一定時程,以蕭案為例,矯正署最快到昨天下午才撤銷假釋,原執行機關即臺北地檢署才能著手發布通緝的程序,但澎湖地檢署為掌握時效,得知蕭嫌有另案在澎湖地院審理中,經查該案法院已判決確定但尚未移送澎湖地檢署,因此由地檢署主動洽請法院將該案移送地檢署,才有案件得以發布通緝。
幸好澎湖地檢署主動出擊,及時在昨天中午前發布通緝,也才能透過媒體公布蕭嫌照片,協同相關機關儘速查獲蕭嫌。查獲時北檢還未及發布通緝。因此澎湖地檢署非但未延誤處理,反而因積極尋求合法處理程序,始順利逮獲蕭嫌。但相對於澎湖地檢署翌日發佈通緝令,網路世界卻早一天出現訊息,「圖文並茂」警告嘉義布袋民眾注意安全,行政程序過於繁瑣似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