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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懷疑冒用登記證 小黃駕駛暴走受罰

小黃司機未依規定放置營業登記證,遭眼尖警攔下。(記者陳恩惠翻攝)

小黃司機未依規定放置營業登記證,遭眼尖警攔下。(記者陳恩惠翻攝)

2017/05/19 14:43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地區警方昨天下午眼尖發現一計程車上擺放的執業登記證,與小黃司機本人不符,攔下盤查時,張姓司機一聽「違規」,當場暴走不受控,還趁警方查察違規法條時,將登記證由警員手中搶回,雙方因此當街互嗆,並上演你追我跑的戲碼,案經民眾全程錄影po網;北投警分局石牌派出所今天表示,張姓父子共用一車營業,雖擺放營業登記證,但後座卻未依規定置放副證,因此依法開罰,至於小張司機出言不遜部分,警方未依法追究。

這起警民糾紛發生在昨天下午3時16分許,石牌所警員站在警所前方執勤時,發現40歲張姓司機駕著計程車,由北市承德路六段右轉往文林北路,再左轉自強街口,眼尖警員驚覺車頭擺放的證件照,與小張司機年齡與相貌不符,於是當街攔下。

警方上前察看,發現登記證擺的是年齡較大的另名張姓男子,小張司機見狀,立刻由後方抽出自己的證件,表示這部車平常是他和父親分別營業,所以父親休息,由他接手駕駛時,疏忽未將父親的營業登記證抽換成自己的,他辯稱「我只是外出辦事情,沒有在營業!否認違規。」但警員發現他的車前燈亮著「空車」二字,擺明在找客人,且後座未置放給乘客看的「證件副本」,明顯違規。

「你要不要拿來?我現在要給你告發喔!」原來正當警員翻著交通法條要取締時,小張司機竟趁警員不注意,搶回警員手中的營業登記證,雙雙當街上演你追我跑,讓路旁民眾看傻眼,小張司機情緒大暴走,甚至對執勤警員出言不遜,但警方未予以追究,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第5項「第一項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或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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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計程車司機極力否認自己有違規,仍因後座未放置副證遭罰。(記者陳恩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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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小黃運將因爲營業登記證的問題,和警方互嗆遭民眾録下。(記者陳恩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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