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呼「不要」擋不了殺妻 家暴夫判賠326萬
2017/05/20 16: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府臨時僱員郭姓男子的妻子游女,去年與前男友在卡拉OK店內互動熱絡,郭男見狀一時醋勁大發,持刀狂刺妻子5刀致死,郭男則自殘捅肚3刀,送醫後僅郭男撿回一命,高等法院認為郭男惡性重大,害游女的3名子女失去母親,判決郭男應賠償3名子女各108萬餘元,合計判賠326萬4千元,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55歲郭男不滿游女與卡拉OK店客人互動密切,前年曾出拳毆打,去年1月28日,郭陪同游到地檢署開庭,央求妻子撤告,但游要求他寫和解書同意離婚被拒,2人不歡而散,同日下午2時許,郭男跑到游女在新北市中和區經營的卡拉OK店,兩人在店門外激烈爭吵。
游女打電話給母親求助並要求報警,郭男走進店內,看到游女親切招呼前同居男友並協助點歌,竟到廚房拿出水果刀拿刀猛刺游女,一旁員工和客人驚呼:「不要!」但郭男不罷手,其中2刀刺入胸部,導致心臟出血、休克死亡,郭男接著拿刀刺進自己腹部,和游女一同倒臥血泊。
游女和前夫所生3名子女求償26萬4千元喪葬費,以及應賠每個子女3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院審酌後,照准賠償26萬4千元喪葬費,精神慰撫金酌減為每名子女賠100萬元,合計共賠326萬餘元;刑事部分,已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5年確定。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