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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彈報獎卻被警署打回票 警小隊長心寒發文

霧峰分局小隊長何永超。(翻攝何永超臉書)

霧峰分局小隊長何永超。(翻攝何永超臉書)

2017/05/21 18:23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偵查隊前年跨區到竹北查緝販毒集團,負責第一線攻堅的小隊長何永超遭對方以霰彈槍擊中右手臂及右膝,至今手臂還有5顆未清除的鉛彈,去年初市警局以「特殊功蹟」報請敘獎,認為應予破格晉升,沒想到卻遭警政署以「未居首功」打槍,讓何永超失望在臉書發文,「要等躺在殯儀館,才追加晉陞嗎?」

何永超在臉書《NPA署長室》發文指出,警署人事室認為他不符合特殊功績陞職要件中,「居首功」這項,理由是霧峰分局與海巡署出力比例相同,未區分主從,聲請強制處分單位是海巡署,難認主導辦案,另外也指出他未全程參與緝捕過程,重要幹部(分局長,偵查隊長)未帶班,未見縝密計畫。

何永超反駁警署理由,表示海巡署已正式函文表明霧峰分局是主辦單位,任務分工由海巡署聲請搜票及拘票,霧峰分局負責監控嫌犯並出面逮捕,主導辦案何難認定?當時中槍受傷後開槍還擊,還持盾牌守大門前,依任務分工表堅守崗位,為何說他沒有全程參與?整個查緝,槍戰圍捕過程都隊長的掌握中,何來沒有縝密計畫?

何永超失望寫道:「就是不明白,審議委員會作出此審議結果,真的是難讓在外勤打拼,面對生死一瞬間的同仁感到心服,還是要等到躺在殯儀館後,才在追加晉陞甚麼的......。」

當時到場指揮的檢察官王捷拓也留言:「我是檢察官,我有在槍戰後不久到現場,我可以證明當日警局計劃周詳,兄弟博命衝鋒,如果需要證明ps:雖然我開過幾次兄弟冒險犯難的證明,都被警政署打槍,但我還是願意再證明…」

時任霧峰偵查隊長、現任第六分局偵查隊長的陳春安說,這波槍戰有2次開槍事件,一次在2樓攻堅,一次是嫌犯逃往一樓時被埋伏的同仁遇到,審議委員會卻認為何永超只有在2樓,後續沒有在1樓,這樣就不算全程參與;但作戰現場本來每個人都應各自堅守崗位,這種理由同仁當然難以接受。

霧峰分局小隊長在臉書《NPA署長室》發文。(翻攝何永超臉書)

霧峰分局小隊長在臉書《NPA署長室》發文。(翻攝何永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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