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龜山島旅行團 逃了18年的通緝犯下場是.....
2017/05/26 15:59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台中市李姓廣告設計公司老闆,因詐欺案被判刑1年定讞,他被通緝了18年,沒想到與妻子參加龜山島登島行程時,卻因身分資料須被烏石港安檢查驗,因此被查出是通緝犯遭警方逮捕,旅途疲累的他沒有隨團登島,想不到最後龜山島沒去成,卻因此入了監獄。
54歲李姓男子,民國88年因詐欺罪嫌,被法院判處1年徒刑定讞,卻遲遲未發監執行,還沒被查獲,當了18年通緝犯,昨日隨著妻子跟團來到宜蘭,參加2天1夜的登龜山島旅遊行程,今上午進入行程第2天,旅行團要登島,李以疲累為由,待在飯店休息。
但因為登島安檢所需查驗所有旅行團成員的年籍資料成員,李因此被查出是疑似通緝犯,安檢所通報礁溪警分局頭城分駐所,所長蔡明原與員警曾子桓趕往現場處理,透過警政系統確認李是通緝犯,立即與劉姓導遊聯絡。
劉姓導遊告知旅行團下個行程將前往蘭陽博物館,李男會隨團,蔡明原與曾子桓隨即在蘭陽博物館埋伏,見到李男立即上前將人逮捕,並送往宜蘭地方法院發監執行,日後將移監台中。
李被逮時供稱,是因為戶籍地址與通信地址不同,才會未接到需發監執行的通知,當時以為與告訴人有和解,不需要被關;警方表示,李男的追訴時效到今年9月,等於再過4個月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因一時疏忽繳交證件給旅行社,加上安檢所與旅行社業者的配合,才能順利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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