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傾倒民生廢棄物 環保流氓獲利逾千萬元

中台路73巷底空地遭人棄置大量垃圾包。(記者何宗翰翻攝)

中台路73巷底空地遭人棄置大量垃圾包。(記者何宗翰翻攝)

2017/05/28 14:36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屯區中台路73巷底空地,105年11月遭人棄置大量垃圾包,大多為民生廢棄物、舊衣物及大量餐飲垃圾,如吸管、蛋殼等,現場悶燒產生大量濃煙,經警方長期跟監蒐證,發現37歲王姓主嫌未領有環保處理牌照,違法成立「廣進工程行」回收及惡意傾倒、焚燒垃圾,初估不法獲利已逾千萬元。

警四分局、環保局獲報由台中地檢署成立「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啟動調查,經長期跟監蒐證,發現王男等6人共組非法廢棄物回收集團,由王男指揮其他人駕駛發財車充當回收車,針對出租套房、市區日租民宿、餐飲服務業者回收垃圾,以每趟2000元至4500元不等的酬庸來計價。

檢警調查,回收的垃圾會先載運到王嫌位於清水區租賃的廢棄物回收場內堆置,經初步分類將可資源回收的物品變賣後,其餘廢棄物再載運至不特定地方惡意傾倒、焚燒,藉此手法以牟取不法暴利。據王嫌供稱,已經營回收業12餘年,月收約24萬元,初步推估不法獲利已逾千萬元。

警方緝獲王姓主嫌等6名涉案關係人,查扣作案貨車2部、帳冊1批等,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警方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堆置廢棄物行為人,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廢棄物回收集團用發財車充當回收車,四處載運垃圾。(記者何宗翰翻攝)

非法廢棄物回收集團用發財車充當回收車,四處載運垃圾。(記者何宗翰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