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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舉精神病「被迫同意」就醫 網拍女模控戕害人權

葉女是網拍的女模特兒。(記者張瑞楨翻攝)

葉女是網拍的女模特兒。(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7/05/28 19:4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經營網拍的女模特兒葉精靈,本月15日返家時,竟被台中市衛生所人員會同6名員警,以葉女與丈夫是精神病患者等理由,宛如抓通緝犯般,要將2人強制就醫,雙方僵持1個小時,葉女與丈夫擔心被衛生人員強制施打鎮定劑帶走,只好「被迫同意」就醫,台中市維新醫院的醫師卻只花1分鐘,就認為兩人無立即明顯危險,讓2人離去,葉女控訴衛生局戕害人權,成為挾怨報復的幫兇,衛生局則反駁說,是葉女與丈夫「同意就醫」,雙方各說各話。

衛生局反駁 稱是葉女夫婦「同意就醫」

葉女說,她在前陣子,因住處失竊想調閱社區監視器,被物業公司的保全刁難,雙方起了爭執,另外,之前她由舅舅收養(現已解除收養關係),雙方因財物糾紛,她控告舅舅侵占罪,不料,本月15日她與舅舅官司開庭後,她與丈夫返回住處,舅舅卻通報台中市衛生局,以她與丈夫罹患精神病等理由,派遣兩輛救護車,會同6名員警,堵在門口前,要將他們夫妻強制送醫。

雙方僵持時,葉女認為自己僅罹患輕微憂鬱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不會傷害自己與別人而拒絕就醫,丈夫則是身心健康的人,更不需要被強制送醫,陪同的警察卻說,依法律規定,如果葉女與丈夫不願就醫,衛生局人員可以強制施打鎮定劑送醫,她們只有兩種選擇,其一是自行上救護車送醫,其二是施打鎮定劑強制送醫,葉女說,她們擔心衛生局施打藥劑,只好「被迫同意」,自行上救護車。

葉女向媒體投訴,並同意圖片不用馬賽克,名字也不需隱匿,她願意用真實身分面對社會,凸顯精神疾病被污名化,以及假借「精神衛生法」之名,實際上卻是迫害人權、或挾怨報復的不合理現象,更指控衛生局人員淪為幫兇。

葉女提供的錄影畫面顯示,眾人僵持時,葉女的舅舅說:「妳去告我沒有關係,這是為了妳好」,他還強調「我負責!」,戴著口罩的衛生局人員則說,要把葉女與丈夫強制送醫之因,是「住戶也有通報,你們危害公共安全,你們有潑油」,「有恐嚇威脅言行」,葉女當場反駁說,她們沒有潑油,更無恐嚇威脅別人。

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陳淑芬說,此案是葉女的家屬通報,希望衛生局能協助精神患者就醫,社區民眾也說葉女過去有滋擾情況,因此,「徵求同意」送醫,不是強制就醫,也不是強制送醫,這是基於協助、保護葉女,以及依據「精神衛生法」行事。

她說,社區內如有精神疾病患者,有傷害別人或自己之虞,這種社區滋擾事件,可由民眾或家屬,通報警察、消防或衛生人員,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協助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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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女是網拍的女模特兒。(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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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女(圖右)與衛生局人員(圖中)以及舅舅(圖左)僵持。(記者張瑞楨翻攝)

葉女(圖右)與衛生局人員(圖中)以及舅舅(圖左)僵持。(記者張瑞楨翻攝)

6名員警堵住大門,要將葉女與丈夫強制送醫。(記者張瑞楨翻攝)

6名員警堵住大門,要將葉女與丈夫強制送醫。(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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