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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要脅夜歸女「幫我一下」 色狼遭判4年定讞

2017/05/29 17:2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高雄陳姓男子深夜見年輕女子獨自騎機車,色心突起,攔車拔鑰匙襲胸,女子嚇得逃跑,陳男竟又持刀追趕,要脅女子「幫我一下」,並再次襲胸,全案一路上訴,最高法院日前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刑4年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2015年12月27日凌晨1時許,騎著偷來的機車,行經高雄市大寮區光明陸橋,見女子獨自騎機車經過,竟追上前並行,詢問「為何晚歸」。

女子嚇到想要逃跑,陳男卻用機車橫擋在女子前方,再趁機拔掉女子的機車鑰匙,隨後熊抱又襲胸,表示「我很久沒有做那個,妳幫我好不好?」女子嚇得奮力掙脫,棄車逃逸。

陳男仍不罷休,亮出瑞士刀跳上機車追趕,女子很快被追上,只好回頭與陳男拉扯起鑰匙,陳男又趁隙再度襲胸,並表示「可不可以幫我,我很想要」。

女子趁著其他車輛經過,陳男分神之際,又再度逃跑,陳男卻又再追上,女子便改變戰術,向陳男表示「你應該去找工作並花錢解慾」,並留下工作地點老闆娘的手機號碼,承諾會幫忙找工作,好不容易才脫身。

女子早上上班時,把凌晨的恐怖經歷告訴老闆娘,陳男此時也恰好打電話給老闆娘問工作,老闆娘便先假裝與他對話,女子則報警逮人。

陳男雖承認襲胸猥褻,但否認持刀要脅,反控女子搶他車鑰匙,才揮刀要求女子歸還鑰匙,但歷審法官皆不採信,陳男不服一路上訴,高雄高分院依竊盜、加重強制猥褻判陳男4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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