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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狼師!認學生當乾女兒傳技藝 卻猥褻判刑2年

北市某職校林姓主任,認為女學生小晴(化名)創作風格獨特、細膩、藝術理解能力頗佳,認她當乾女兒,欲傳授她畢生技藝,但他卻不懷好意,在工作室內強行親嘴、摸胸。(情境照)

北市某職校林姓主任,認為女學生小晴(化名)創作風格獨特、細膩、藝術理解能力頗佳,認她當乾女兒,欲傳授她畢生技藝,但他卻不懷好意,在工作室內強行親嘴、摸胸。(情境照)

2017/06/06 18: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北市某職校林姓主任,認為女學生小晴(化名)創作風格獨特、細膩、藝術理解能力頗佳,認她當乾女兒,欲傳授她畢生技藝,但他卻不懷好意,根本沒把小晴當女兒,而是當情人看待,在工作室內強行親嘴、脖子、鎖骨處、環抱,甚至摸胸,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分別判他1年6月、8月徒刑及拘役60日。

檢警調查,103年間,51歲的林男認小晴當乾女兒,欲傳授畢生技藝,加上小晴想報考某國立大學美術系,須繳交個人創作,因而仰賴林男指導。

103年10月4日,患有末期腎衰竭、在工作室洗腎的林男,竟要求小晴躺在他身旁,詢問說:「我可以吻你嗎?」小晴雖不願意,但不敢拒絕,林男得逞後還說「我以後不會再這樣」。

同月國慶日,林男以按摩為由要求小晴趴於床上,但他卻突然趴在小晴背部約5分鐘,事後再保證「我不會傷害你」;但沒多久,同月19日及11月間,他變本加厲,強行伸手環抱,還說「我就喜歡這種窒息的感覺」,並親小晴嘴唇、脖子、鎖骨處並摸胸,甚至在車上強行緊抱、摸胸及大腿,小晴氣憤斥責「你夠了」,狼師回說「不夠!」

因同學察覺怪異,追問小晴,擔心有其他同學受害,才向輔導室通報;林男否認犯行,合議庭調查,小晴證述前後一致,無矛盾瑕疵,林男也曾在性平會自認有吻、抱小晴,且小美行事曆、日記中曾記載遭猥褻過程,還寫說「再一次,夢魘」、「他是邊說要好好呵護我一邊傷害我的人」等語。

不僅如此,小晴曾傳訊斥責:「你還是逾越了父女的關係,當你吻我的時候還當我是女兒嗎?我不敢想像如果繼續下去會發生什麼事」林男回說:「我不會再做令你不悅的事,請原諒!」

此外,林男又傳訊給小晴:「如果我沒有老婆,真的會想娶她(指小晴)。知道她有心上人,雖有點醋意,卻不能說什麼,畢竟是她的最愛,只能默默祝福。」小晴回說「你讓我學會很多不得不」、「不得不絕」,林男回「傷人莫過於此」、「自古英雄過此關,吾今終知苦難擔,思緒當絕起無端,汝能告知法何方?」等。

由於還有小晴多位同學證詞及上述證據,合議庭不採信林男辯詞,斥責他玷污其為人師表所強調的愛與品德教育,惡性非輕,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及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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