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養公會前理事長 涉背信罪起訴
2017/06/07 12:2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前林姓理事長,明知施姓、鄭姓、王姓男子均未曾至新竹、雲林、台中等地,參與汽車材料商業同業公會之大會,卻涉嫌指示公會的張姓會計填載不實現金支出傳票,共獲取不法利益6000元;台北地檢署今依背信罪將林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其不法所得。
檢方調查,62歲林姓男子於101年1月至104年12月間,被選為台北市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負責處理該同業公會之事務。
101年6月間,林男上任還不到半年,明知施男、鄭男分別未於同年5月20日、6月17日,跟他一起至新竹市、雲林縣參加汽車材料商業同業公會之大會,卻涉嫌指示公會張姓會計填載不實現金支出傳票,再由林男於核准欄簽名,分別支付施男、鄭男差旅費1000元、2000元,但錢實則都被林男拿走。
同年年底,林男又故技重施,明知公會經理監事聯席會討論,已決議將出差至台中的差旅費調降為1000元,且王男並未於101年12月23日,跟他一同至台中參加汽車材料商業同業公會之大會,卻再度涉嫌指示張姓會計填載不實現金支出傳票,申請差旅費4000元,扣掉自己應領的1000元,不法所得為3000元。
全案經檢舉人告發後,檢察官傳喚林男、相關證人出庭說明,並調閱資料勾稽比對,認定林男確涉背信罪嫌,將他起訴,且因林男2次犯行犯意各別,建請法院應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