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併排停車害女騎士撞貨車亡 貨車沒事 2違規車主起訴

2車主併排停車釀禍,被桃園地檢署起訴。(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2車主併排停車釀禍,被桃園地檢署起訴。(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2017/06/09 14:1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謝姓婦人於1年多前,騎機車行經中壢區環北路中壢區公所附近,與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擦撞,送醫急救5天後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案發時有兩輛車併排在路邊、佔用車道,謝婦行經時未注意前方狀況,為了閃避又未注意左方有小貨車,經鑑定是車禍的肇事主因,併排的車輛則是肇禍次因,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40歲廖姓女車主及44歲劉姓車主起訴,陳姓小貨車駕駛則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104年10月21日下午5點48分,廖姓女車主將車子併排在中壢區環北路旁等候車位,另名劉姓車主亦將車輛併排在停車格旁,就逕自下車離去,謝婦騎機車經過時為了閃避已佔用車道的兩輛車子,向左偏離原本行駛的路線,不慎與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擦撞,謝婦人車倒地送醫急救5天,因頭部重傷引發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全案經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鑑定,謝婦行經時未注意前方狀況及左側有無來車,是車禍的肇事主因,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臨時停車或停車時,均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不得併排臨時停車或併排停車」,廖姓女車主、劉姓車主疏於注意,違規併排停車、占用車道,與謝婦發生車禍有相當的因果關係,是這起事故的肇事次因,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2名車主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