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張峻豪」無辜被當兇手 上千網友勸他「吉下去!」

照片主人今天(23日)澄清並非兇嫌,認為名譽受損,不排除提告。(翻攝自臉書)

照片主人今天(23日)澄清並非兇嫌,認為名譽受損,不排除提告。(翻攝自臉書)

2017/06/23 19: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昨晚(22日)桃園市中壢驚傳槍擊命案,包括槍手張峻豪在內共4人死亡。部分媒體在報導中使用了「張峻豪」的臉書照片,照片主人今天(23日)澄清並非兇嫌,認為名譽受損,不排除提告。

昨晚槍擊案發生後,部分媒體第一時間找到「張峻豪」的臉書照片,誤以為是槍手本人,在電視新聞上曝光,讓照片主人相當困擾,在臉書上聲明表示「本人張峻豪,77年次,無任何前科。在此澄清兇嫌並非我本人,因為已經嚴重影響到個資外洩及個人生活並造成名譽之損害,造成我極大困擾。請各大媒體業者勿再散佈不實訊息!本人將提起告訴求償。」

無辜的「張峻豪」遭誤認兇嫌,聲明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勸他「吉下去!」(網路用語吉=告)、「吉他!」、「和解金開到最高」、「要翻身就靠這次了」。

錯誤引用的媒體對此已發表聲明表示「六月二十二日,桃園槍擊案,引用張峻豪先生臉書照片,誤以為是同名之槍擊案兇手,造成張峻豪先生困擾,以及名譽受損。特此更正並致歉。」

無辜的「張峻豪」遭誤認兇嫌,聲明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勸他「吉下去!」(網路用語吉=告)。(翻攝自PTT)

無辜的「張峻豪」遭誤認兇嫌,聲明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勸他「吉下去!」(網路用語吉=告)。(翻攝自PTT)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