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條碼 詐全台家樂福19次判刑
2017/06/29 08:3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戴姓男子以標籤機偽造條碼標籤,到全台多處家樂福賣場,先以賣場的查價機刷條碼測試,確認條碼可被判讀,再以低價標籤貼在吸塵器等高價家電上,騙過結帳櫃檯詐取差價,總計犯案19次,共詐29萬5000多元,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1年7月。
判決書指出,戴男之前因槍砲、毒品等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判刑6年8月,100年假釋。去年12月間起,戴男在桃園市龜山區住所,以標籤機偽造條碼標籤,然後拿到全台家樂福賣場,先以賣場設置的查價機刷條碼測試,確定可以刷成功,馬上將偽造的低價條碼標籤,黏貼在高價商品上,拿到櫃檯結帳,以致收銀員陷於錯誤,誤以為是低價商品而予以結帳,進而詐得價差。
經查戴男以此方法,從北市、新北一直到桃園、新竹、台中等家樂福賣場,由去年12月起,到今年2月間,連續在各分店選定吸塵器、掃地機器人、電子鍋等高價家電,以假條碼標籤騙過收銀員,最高紀錄曾一次詐得3萬5000元。
法官審酌45歲的戴男正值青壯年,且自述家境不錯,卻不思守法自制、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反而以標籤機偽造低價商品標籤條碼行使,向家福公司各分店賣場詐取財物,危害交易安全,且被警查獲之初,虛捏犯行乃綽號「黑頭」之人所教導及交付標籤條碼,意欲誤導調查方向,其心可議。
直到偵查後期,戴男才坦承犯罪,並帶同警方起出藏放在桃園市的標籤機及已偽造完成的標籤條碼,且與家樂福和解並已賠償全部損失,最後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19罪,判刑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