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捷運站偷拍OL裙底風光 高二生GG了

台北市西門捷運站4號出口發生男高中生利用搭手扶梯的機會,偷拍大姐姐裙底風光情事。(記者劉慶侯翻攝)

台北市西門捷運站4號出口發生男高中生利用搭手扶梯的機會,偷拍大姐姐裙底風光情事。(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7/06/29 11:01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職二年級董姓學生,昨日在台北市西門捷運站4號出口利用搭手扶梯的機會,偷拍大姐姐裙底風光,結果被扭送警局;董生雖然辯稱是「一時好,突發奇想」,但警方在他手機裡發現26張偷拍的照片,還標註有各個日期,顯然不是初犯,訊後通知少年父母並將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警方表示,昨日上午8時許,35歲呂姓OL從捷運西門站4號出口搭乘手扶梯上樓時,突然被同行路人告知「妳被偷拍了!」,呂女在路人協助下將站在她後方的董生抓住,帶回萬華分局派出所調查。

警訊中,董生供說因為要到西門捷運站附近的飯店實習,因上班尖峰時間人潮擁擠,才會和呂女靠得太近,手機不小心碰到對方大腿內側,造成誤會,否認有偷拍行為。

不過警方在檢視董生手機時,發現有26張偷拍女性的裙底風光照,每張還都有日期,證實對方在6月27、28日也有偷拍行為,董生自知無法再狡賴和討得原諒,才承認出累犯。警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