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偷拍OL裙底風光 高二生GG了
2017/06/29 11:01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新北市某高職二年級董姓學生,昨日在台北市西門捷運站4號出口利用搭手扶梯的機會,偷拍大姐姐裙底風光,結果被扭送警局;董生雖然辯稱是「一時好,突發奇想」,但警方在他手機裡發現26張偷拍的照片,還標註有各個日期,顯然不是初犯,訊後通知少年父母並將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警方表示,昨日上午8時許,35歲呂姓OL從捷運西門站4號出口搭乘手扶梯上樓時,突然被同行路人告知「妳被偷拍了!」,呂女在路人協助下將站在她後方的董生抓住,帶回萬華分局派出所調查。
警訊中,董生供說因為要到西門捷運站附近的飯店實習,因上班尖峰時間人潮擁擠,才會和呂女靠得太近,手機不小心碰到對方大腿內側,造成誤會,否認有偷拍行為。
不過警方在檢視董生手機時,發現有26張偷拍女性的裙底風光照,每張還都有日期,證實對方在6月27、28日也有偷拍行為,董生自知無法再狡賴和討得原諒,才承認出累犯。警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