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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超貸案 北檢首提訊張金榜、廖怡慇

檢調偵辦永豐金控違法超貸案,北檢今提訊遭聲押禁見的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左二)。(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檢調偵辦永豐金控違法超貸案,北檢今提訊遭聲押禁見的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左二)。(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7/06/29 12:5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超貸案,日前以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獲准;為釐清相關案情,北檢今首度提訊張金榜、廖怡慇問訊,現兩人已還押台北看守所;至於三寶董事長李俊傑目前人仍未到案。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98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此外,何另運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實為投資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位於中國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庭訊時,何壽川雖聲稱購買可交換公司債並非他主導,但金管會出具永豐金相關建議表記載,此案是由何壽川一人通過,雖有內部簽呈請永豐餘時任董事長邱秀瑩核示,但邱並未在簽呈上批可,僅口頭同意。

檢調發現,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涉嫌在投資公司債案中擔任執行者,甚至在面臨金管會調查時,以立可帶塗銷內部簽呈中「董事長何」字樣,影印副本後交給金管會,涉嫌為何壽川滅證;而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妻子廖怡慇則是實際決策者,也在搜索時撕毀證物。

台北地院法官歷時15小時開庭及評議,認定何壽川、張金榜、廖怡慇等3人,涉塗銷簽名、撕毀文件等,犯行已嚴重侵害我國金融秩序,均羈押禁見,何等人不服提出抗告但均駁回確定,至少各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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