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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大街垃圾丟警局前? 外籍遊客譏「最美風景是人」

垃圾跟派出所形成諷刺對比。(記者蔡宗憲翻攝)

垃圾跟派出所形成諷刺對比。(記者蔡宗憲翻攝)

2017/07/15 22:18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台26線墾丁大街長期遭違規設攤,除了日前遭投訴攤販佔用候車亭,垃圾問題更是多年難解,諷刺的是,大街上唯一沒有攤販佔據的墾丁派出所門口周邊,竟成了遊客亂丟垃圾的集中地,一名香港遊客目擊拍下絡繹不絕的遊客,「大方」將垃圾放在變電箱上,毫不在意有人拍照錄影,屏縣府環保局表示,為杜絕這類缺乏公德心行為,近期將派員南下配合警方蒐證當場開罰,可處1200元以上罰款。

影片中,堆放在變電箱上的垃圾,對比背後顯眼的派出所標誌顯得可笑,港客透過台灣友人投訴指出,13日晚上到墾丁大街逛街,驚訝的發現遊客「自然」的將垃圾亂丟在派出所前,他拿起手機拍照錄影,短短20幾秒時間,仍有遊客不斷的將垃圾放上去,看起來還大都是台灣籍的遊客,想起「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感覺相當諷刺。

「台灣人帶頭丟,然後外國人也跟著丟。」同時目擊亂象的台灣民眾小薰說,他看到香港遊客在拍人丟垃圾,發現過程中幾乎都是自己同胞,實在感覺相當汗顏,甚至有辛苦執勤員警抽空出來制止並找人清理,但最後仍有遊客繼續丟。

屏縣府環保局局長魯台營表示,隨手亂丟垃圾問題,民眾難以舉證開罰,但警方現場是可以依「社維法」裁罰,環保局近期將不定時安排稽查人員南下,會同警方在墾丁大街進行亂丟垃圾取締裁罰,違者依「廢清法」第27條處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共同愛護墾丁的旅遊品質及環境。

墾丁垃圾及攤販亂象已經超過20年,恆春警方上週也與各單位召開協調會,期盼有行政機關出面整合,攤販業者代表強調願意提供垃圾袋(桶),設法解決髒亂及垃圾亂丟問題,但統籌攤販去向及規劃的權責,各單位仍無具體結論。

路權單位公路總局楓港工務段則再次強調,墾丁大街道路二側、叉路口本處已劃設禁止停車線(黃線)及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等取締標線,以供執法機關依法取締告發民眾違規行為,每年皆編列清道經費,不定期邀集縣環保局、縣警察局、恆春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共同執行清道專案工作。

至於墾丁當地建議大街改為徒步區案,楓港工務段認為,考量墾丁大街是墾丁國家公園之觀光景點,盼地方政府機關、恆春鎮公所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能就公路以外的地方做妥適安置規劃,讓遊客在交通便利順暢及安全前提下帶動更多人潮進來墾丁,帶動地方更繁榮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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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拍攝,民眾仍繼續亂丟垃圾。(記者蔡宗憲翻攝)

面對拍攝,民眾仍繼續亂丟垃圾。(記者蔡宗憲翻攝)

垃圾跟派出所形成諷刺對比。(記者蔡宗憲翻攝)

垃圾跟派出所形成諷刺對比。(記者蔡宗憲翻攝)

白天垃圾已經整理乾淨。(記者蔡宗憲攝)

白天垃圾已經整理乾淨。(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垃圾及攤販亂象已經超過20年。(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垃圾及攤販亂象已經超過20年。(記者蔡宗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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