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馬志玲夫婦能出境?高院:由北檢決定
2017/07/18 16:2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因捲入結構債案,3年前各遭判刑7年4月確定,但兩人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一直未解除,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下午開庭傳訊馬志玲等人、並詢問他們的意見,不過2人僅委由律師到場表示沒意見,錢建榮傾向認為應由最早做出限制出境處分的台北地檢署決定,但仍須由合議庭作出最後決定。
94年間,馬志玲夫婦、前元京證公司董事林明義、前元京證副總吳麗敏等人,被控利用旗下元大投信投資結構債,損失7億多元,後來透過股權買賣,將4億4千多萬元虧損轉嫁元京證券,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馬志玲夫婦各判7年4月、林明義4年半、吳麗敏4年徒刑確定;2014年8月,杜麗莊入獄服刑,馬志玲則取得醫師證明,以罹患重度失智症為由暫緩發監。
由於馬志玲夫婦從檢方偵查期間就被限制出境,至今仍未解除,移民署函詢法院是否維持出境限制,高院法官錢建榮下午開庭,認為本案已判決確定,法院審理程序已經終結,因此須由檢方決定是否繼續限制出境,但由於限制出境事關馬志玲夫婦的基本人權,他們享有聽審權、有出庭表示意見的權利,因此發函要求他們出庭,不過馬志玲夫婦皆委請律師出庭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