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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錄音蒐證 連告4同事、老闆各求償10萬被駁回

手機示意圖,圖非本文所指內容。(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手機示意圖,圖非本文所指內容。(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2017/07/19 06:3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養生館上班的邱姓女子,因與同事、老闆相處不睦,拿手機錄音蒐證,連告4名同事與老闆說話毀損她名譽,對每人均求償1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聽完錄音認為均不構成妨害名譽,全案駁回。

邱女起訴主張,104年9月林女在養生館內,對她說「你精神有問題」、「放狗咬你」等語,1個月後張女說「要撕爛你的嘴」、罵她「妓女」,孫女則跟林女說她弄塑化劑給同事吃。邱女還指控老闆與吳姓同事明知養生館內監視錄影錄設備錄有張女辱罵她的內容,竟湮滅該錄影內容;且禁止她向養生館客人介紹決明子的養生效果,妨害她行使權利。為此邱女向老闆與4名同事每人各求償10萬元。

林女說她完全沒有講過這樣的話,且是出自好意將客人所說的話轉告邱女,若知邱女會因此懷恨在心,她不會出言糾正邱女的行為。

張女則說,邱女在養生館工作不超過3個月,其他同事因工作忙碌沒有時間與邱女說話,邱女卻因此誤認同事都排擠她。

孫女則說,因塑膠杯製品使用過久會產生塑化劑,且邱女是裝檸檬酸性的東西,她出於善意提醒,並未損害邱女名譽。

吳男則說,養生館內不能販售產品,他是出於好意規勸。老闆郭男說,邱女與養生館其他同事間偶有小爭執,監視器雖有錄影但沒有帶子,他無法提供。

法官勘驗當天錄音內容,發現是邱女先挑釁,林女本無意與她對談,然邱女仍繼續糾纏,林女認為她此舉無理取鬧,而口出神經病,要邱女去看醫生,「如果你被狗咬一口,還要咬下去嗎?」,而邱女亦不甘示弱回罵「你精神才有問題」、她被狗咬到(亦即暗指林女為狗)。其餘部分因為均無證據,法官駁回邱女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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