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氣?自爆擅吸友人安毒 寧挨更重的侵占罪
2017/07/25 18:1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陳姓毒蟲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被逮,檢警查出毒品來源是林姓毒販,但林男不承認販毒及轉讓,陳男為了幫林脫罪,供稱林男只是將毒品交給他保管,他擅自拿來吸食,陳男罪名因此從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變成侵占,遭士林地院判刑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
判決指出,警方去年11月21日中午到陳男住處搜索,當場起獲安非他命1包0.55公克及吸食器1組,警方對他採尿送驗,也確認他當天上午有吸食安非他命,毒品來源是林男,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檢方偵訊時,陳男供稱,林男只是把毒品交給他保管,沒有販售,也沒有同意轉讓給他吸食,是他擅自施用林男的毒品,檢方遂依侵占罪起訴可處5年以下徒刑,比施用第二級毒品罪3年以下徒刑還重,但林男從所涉罪嫌,只剩持有第二級毒品2年以下徒刑,較轉讓5年以下、販賣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輕上許多。
儘管陳男被起訴的罪名變重,且2014年間才因毒品案件被判刑,屬於累犯,但法官審酌他坦承犯行,林男也表明願意原諒他,請求從輕量刑,最後仍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林男持毒罪則另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