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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收頂新獻金 馬英九律師要求吳子嘉在4大報道歉

頂新獻金案吳子嘉主張只在電子報道歉,馬英九的律師認為應正式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頂新獻金案吳子嘉主張只在電子報道歉,馬英九的律師認為應正式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7/07/26 13:1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3年前撰文指稱「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等內容,前總統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300萬和登報道歉,一審判吳子嘉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召開準備程序庭,吳、馬都未出庭,馬的律師主張吳應正式登報道歉,吳則認為若需道歉,只須在電子報道歉即可,雙方沒有交集。

2014年10月,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以「吃頂新黑心錢,馬英九準備坐牢?」為題,撰文指頂新魏家於2012年總統大選前,捐助總統馬英九陣營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暗指馬英九為頂新魏家門神,多個政論節目皆引用討論。

國民黨認為吳子嘉所言不實,侵害馬英九名譽權,馬吳全國競選總部在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並未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國民黨自2008年至2013年間,也未曾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要求吳子嘉限期道歉。

但吳子嘉不從,表示經過查證,國民黨與馬英九遂委請律師提出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後來國民黨因非吳子嘉文章中的指涉對象,退出訴訟,原告只剩馬英九一人。台北地院審結,以吳未合理查證,判賠180萬元、在自由等4大報報頭下道歉。

高等法院今準備程序終結,雙方都委託律師出庭,吳子嘉律師表示,當時的言論是在電子報上發表,因此若需道歉,應該只在電子報上聲明即可,不過,馬的律師主張,馬並未收違法政治獻金,政治人物言行雖應被放大檢視,但不能捏造事實,吳的報導已損害馬名譽,應登報致歉以回復他名譽。

與馬英九頂新獻金案訴訟,吳子嘉主張只在電子報道歉。(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與馬英九頂新獻金案訴訟,吳子嘉主張只在電子報道歉。(資料照,記者蘇芳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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