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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逾百萬元助理費 雲縣議員江文登50萬交保

雲林縣議員江文登涉嫌詐領助理費,地檢署訊後以詐欺罪諭令50萬元交保。(記者廖淑玲翻攝)

雲林縣議員江文登涉嫌詐領助理費,地檢署訊後以詐欺罪諭令50萬元交保。(記者廖淑玲翻攝)

2017/07/28 17:42

首次上稿 16:06
更新時間 17:42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議員江文登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昨天遭雲林地檢署傳訊到案,複訊後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經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雲林地檢署接獲檢舉,江文登為現任雲林縣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豐正、吳文城偵辦,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兵分多路到江文登住居所及雲林縣議會搜索,並調閱相關資料,複訊後檢方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江文登自民國99年起擔任雲林縣議員至今,明知李男及另一名江姓男子均未實際擔任其助理並支領薪資,涉嫌以2人為其議員服務處助理人員名義,向雲林縣議會請領議員助理員工薪資,所得款項供家庭開銷使用,不法所得逾百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財物罪嫌,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全案檢察官仍擴大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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