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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促小姐收到小費 200美元竟是假鈔

台北地檢署考量黃女兌換金額並不大,採信她的說詞,今天將她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考量黃女兌換金額並不大,採信她的說詞,今天將她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7/07/31 12: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擔任酒促的黃姓女子,今年5月拿2張面額100元的美鈔,到台灣銀行打算兌換成新台幣,卻被行員發現是假鈔,吃上偽造有價證券官司;黃女應訊時喊冤,指自己擔任酒促,2張美鈔是客人給的小費,不知道是假鈔;台北地檢署考量其兌換金額並不大,採信她的說詞,今天將她不起訴。

今年5月間,年約20多歲的黃女,拿兩張面額100元的美鈔,到台銀總行打算兌換新台幣,行員發現其兌換的美鈔是偽造的,報警將她法辦。

黃女應訊時稱自己在北市龍江路一帶的熱炒店擔任酒促,兩張美鈔是客人送她的小費,當時她覺得受寵若驚,還曾打電話跟友人分享此事。黃女的友人也證稱,黃女收到美鈔小費的當晚,確實曾開心地打電話告訴她。

檢方認為,黃女兌換的假美鈔面額並不大,且她的友人也證稱有接到她來電分享她收到小費的喜悅,認為沒有積極事證可證明黃女明知是偽鈔還拿去銀行兌換,認定她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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