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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槍砲犯交保回家養蜂惹議 法官王國忠:辦案一向秉良知

台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專庭法官王國忠。(記者王俊忠翻攝自王國忠臉書)

台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專庭法官王國忠。(記者王俊忠翻攝自王國忠臉書)

2017/08/13 23:5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對於司法界對其准聲押槍砲犯以回家養蜂為由交保候傳的議論,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專庭法官王國忠說明,他辦案一向本於良心、良知,但不能只是當警方的印鑑或橡皮圖章,國家賦予法官這麼重要的職責,對於檢警的聲請事項,他當然一定要審酌,不是來聲請就照准,對於不准的理由,他也會告知警方,不會刁難。至於外界對他的評價,他不予置評。

王國忠強調,張姓槍砲犯在開聲押庭時認罪、說知道做錯了,不會再逃,日後判刑確定會服刑,讓他回去照顧好蜜蜂,不然蜜蜂死、飛走,也會影響家計。雖然也認為張嫌有逃亡之虞,但考量張家無其他人有養蜂專業,沒人可替代張嫌養蜂,加上張開庭時態度良好,選擇相信他,用交保十萬元替代收押,仍能讓張嫌接受司法調查。

至於先前也是王國忠裁定的歸仁女外勞遭性侵案,王國忠說,之前他的裁定理由都已經由法院發言人對外說明,當初有兩名嫌犯,檢方聲押時為何警方沒先讓被害人指認性侵主嫌?他駁回檢方聲押後,警方才補上被害人指認主嫌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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