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蝦咪小、北欄 醉男判拘役
2017/08/17 07:4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蔡姓男子酒後與女友爭吵,竟對到場處理員警辱罵「拎警察有公權力,竟然沒辦法把我拖出去,洗哩做蝦咪小」、「我叫拎來洗力北欄喔」,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53歲蔡男與其同居女友4月9日晚間11點多,在住處發生爭執,警員據報到場處理,蔡男竟當場辱罵2名警員「拎警察有公權力,竟然沒辦法把我拖出去,洗哩做蝦咪小」、「不是我叫拎來,我叫拎來洗力北欄喔」、「拎領我們的薪水阿有什麼差」、「哩撒咪小」,且以左手多次用力揮撥謝姓警員右手,並揮擊到李姓警員安全帽,以此強暴方式妨礙警員執行公務。
法官審酌蔡男未能體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乃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予尊重,竟恃酒意當場侮辱依法執行勤務警員,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又實施強暴行為,漠視公權力行使,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執行,並對公務員名譽產生一定程度危害,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