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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百人斬」武士刀砍憲兵 呂軍億收押未禁見

闖入總統府砍殺憲兵的呂軍億遭北院裁定羈押。(資料照)

闖入總統府砍殺憲兵的呂軍億遭北院裁定羈押。(資料照)

2017/08/19 13:3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男子呂軍億從軍史館竊出刀柄鑴刻「南京役一○七人」的「百人斬」武士刀,並闖入總統府西大門砍傷周姓憲兵,昨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及預防性羈押等理由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上午召開羈押庭,庭後裁准羈押。

北院隨後發表新聞稿指出,呂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竊盜、加重竊盜、毀損器物、妨害公務、未經許可持有刀械、攜帶刀械等罪嫌,訊問時均坦白承認,加上有周姓憲兵、軍史館及相關證人之證述,足認周男罪嫌重大。

至於羈押理由,北院新聞稿指出,周男從去年11月離家後,就輾轉搬遷於日租套房、旅館之間,事發當天更搬離現居地,現已無固定居住處所,而其所犯之殺人未遂罪最輕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顯有逃亡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與第3款的羈押要件。

此外,呂男供稱從105年11月間離家後,就已萌生犯罪念頭,並曾前往軍史館等處勘查,不僅在隨身攜帶的書信上寫下:「我要拿著70幾年前屠殺我們中國人的倭刀,殺向偽總統府,斬了蔡」、「死士呂軍億絕筆」等字句;在檢方偵訊時也表明:「信件寫的是我的心裡話」、「我想說我今天衝進總統府,我會死在總統府裡面,所以我才這樣寫」、「我沒有準備要活」、「我主觀認為,以蔡英文為首要目標,但是阻擋我的人,我也要攻擊他們,不要讓他們阻擋我」等語,足認有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

法官審酌犯罪情節、呂男的手寫文書及口供後,認為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處分,尚不足以確保本案將來偵查、審判、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認定本案確有羈押必要。

檢警調查,曾做過汙水處理相關工作、目前無業的呂男,過去曾企圖向總統府陳抗遭制止,昨早他先持鐵鎚敲破軍史館展示櫃玻璃,竊取館藏的「百人斬」武士刀後,再翻越總統府西大門矮圍牆,義務役周姓憲兵發現後上前阻攔,結果被呂揮舞武士刀砍傷右頸、左耳及雙手,其他憲兵隨即趕往協助壓制呂男。

呂男被制伏後,警方從其隨身包包內起出五星旗及絕筆信等物品,呂嫌坦言想到總統府表達政治立場,「我要到總統府升五星旗」,且事前就曾到現場勘查地形。

北檢檢察官周芳怡昨晚經4小時偵訊,深夜以重罪、有逃亡、再犯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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