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寵物狗撞車結果大不同 一個狗主人要賠 一個駕駛判賠狗主人

2017/08/20 20:1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寵物狗撞上車子,結果大不同!

一名大學生騎機車撞上一隻狗,大學生摔車受傷,狗主人被判賠二萬一千多元。另名汽車駕駛人撞死在路上行走的雪納瑞犬,飼主求償九萬五千元,但法官認為狗身價沒麼高,且飼主沒看好狗、自己也有責任,判汽車駕駛人賠八千元給狗主人。法官都提醒狗主人要看管好寵物。

蘇姓大學生指控,陳姓飼主在一0五年五月四日深夜任由飼養的狗外出隨意行走,五月五日凌晨零點許,他騎機車行經狗兒行走的道路,因閃避不及撞上該狗、人車倒地,身受多處擦、挫傷。陳某涉過失傷害,被檢察官偵結向法官聲請簡易判刑。

蘇生表示,因陳某對寵物狗的約束過失,致他人車受損,要向飼主求償醫療費、機車維修費與精神慰撫金。由於被告在辯論庭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或陳述,台南地院簡易庭審酌判陳某應賠二萬一千六百多元。

另案李姓飼主指王姓駕駛在一0四年五月九日下午近六點駕車行經南市某路段不慎撞死他養的雪納瑞名犬。李某主張九十二年花三萬元買此犬,如以一年增值五千元計算,愛犬到一0四年應有九萬元身價,加上五千元火化費,王某應賠九萬五千元。

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此犬市價,原告未能舉證,此寵物級幼犬價位在一千元到一萬六千元之間,認定被告賠償金額以一萬五千元為當,加上五千元火化費;但原告有約束狗兒疏失、被告有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疏失,被告過失責任占四成,因此判賠八千元給原告。兩案都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