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假冒刑警向女搭訕 男子不滿被上銬反控警傷害

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警方幫現行犯上銬戒護是依法行事,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警方幫現行犯上銬戒護是依法行事,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7/08/21 12: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去年8月底晚間,基隆張姓男子穿刑警背心在海洋廣場與女子攀談搭訕,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將假刑警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認為,張男是妨害秩序現行犯,在所內要對他上銬戒護。張男自認沒有違法,極力反抗。張男事後認為,身上被警方弄受傷,提出重傷害告訴。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為警方是依法行事,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方指出,案發當時因接獲通報,有1名男子穿著刑警背心在海洋廣場對女子盤查,行為怪異,所以派遣兩名警員前往查看。

員警詢問張男是在哪個單位服務,對方則說是台北市刑大,再追問下去,男子又說是台北市刑大站大門的,質疑他根本不是警務人員,請他回派出所說明,並依規定製作筆錄。依警政署規定現行犯到案後,要施以戒具(上手銬),但張男極力反抗,所長只好請員警協助壓制。

檢察官調查,警方依現行犯身分將張男帶回,施以戒具並無不法,且警員並無惡意傷害犯嫌,認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