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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案 王姓少年踹2下判刑4年

3年前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檢方陸續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等人,目前有66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當時僅17歲的王姓少年被通知到場助勢,在眾人高喊「殺死他」的高漲情緒下,王姓少年以腳狠踹已倒地的刑警薛貞國(見圖)後腰部2下即轉身離開,高等法院今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判他4年徒刑。(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3年前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檢方陸續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等人,目前有66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當時僅17歲的王姓少年被通知到場助勢,在眾人高喊「殺死他」的高漲情緒下,王姓少年以腳狠踹已倒地的刑警薛貞國(見圖)後腰部2下即轉身離開,高等法院今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判他4年徒刑。(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7/08/22 14:2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年前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檢方陸續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等人,目前有66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當時僅17歲的王姓少年被通知到場助勢,在眾人高喊「殺死他」的高漲情緒下,王姓少年以腳狠踹已倒地的刑警薛貞國後腰部兩下即轉身離開,高等法院審酌王姓少年坦承犯行、和家屬和解,今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判他4年徒刑;可上訴。

此案源於,103年9月13日凌晨2時許,富少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台北市信義區ATT 4 FUN夜店「SPARK」,與夜店安管起衝突,凌晨3點,劉打電話約蕭叡鴻至金潮酒店商討,打算討回公道,蕭透過微信與LINE通報撂人。

當天深夜,一群人在大佳河濱公園集結,14日凌晨1點多即前往夜店,事發當時蕭先拉住SPARK安管理論,休假中接獲通知的薛貞國,偕同警員莊瑞源一起到現場排解,薛貞國並表明警察身分,怒斥「在我管區鬧什麼」。

此時,犯嫌周譽騰、郭士均等人突然情緒失控,高喊「乎伊死、殺死他」」,周並喊「拖出去」,蕭則勾住安管的頸部阻止救援,手指著薛貞國,薛貞國因此在夜店外,慘遭亂拳及紅絨柱痛毆致死。台北地院去年4月依殺人等罪,判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情侶等66被告2月至13年不等徒刑,目前已上訴高院審理中,其中曾威豪、劉芯彤這對情侶檔各判8年半及9年。

而當時王姓少年被以即時通訊通知到場聚集、助勢,法院依蒐證錄影畫面認定,王姓少年在薛貞國已倒地之際,腳踹薛貞國後腰部2下即轉身離開,高院維持一審認定,認為王姓少年涉傷害致死罪,今判他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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