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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轟林奕含案「講太多」 南檢:只適度公開釋疑

台南地檢署公布林奕含案不起訴,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寫說,覺得有些贅言真的是傷口灑鹽,甚至可以說是把不能說的都說了。(擷取自李茂生臉書)

台南地檢署公布林奕含案不起訴,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寫說,覺得有些贅言真的是傷口灑鹽,甚至可以說是把不能說的都說了。(擷取自李茂生臉書)

2017/08/23 21:4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公布林奕含案偵結不起訴遭控訴的補教名師陳星,有法學教授、律師批評檢方講太多了、有些贅言如在傷口灑鹽。對此,台南地檢署回應說,尊重各方說法,南檢不再回應。有法界人士認為,此案講多或講少、怎麼做都會被罵,檢方很難做,但既然是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適度公開釋疑,「不然恐怕台灣已不高的司法信賴度會變得更低!」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寫說,覺得有些贅言真的是傷口灑鹽,甚至可以說是把不能說的都說了。其實,只要提到開始性交的年齡、無強制或違反意願的證據、自殺與性交或交往間無因果關係即可,沒必要繼續探究其他的事情。很多事情已逾越法律射程範圍,雖然鄉民想知道,但是檢方沒有義務交代啊!況且只要不起訴那麼就會被罵,不管有沒有詳盡偵查之能事,逾越法律的要求而探索「真相」,都會被罵,那又何必去逾越呢?

但台南法界人士說,此案對南檢而言真的很難做,偵辦之初,有名嘴在電視批評檢方沒有在查、吃案;也有民眾認為檢方說明得太少,如今案子偵結,檢方公布偵辦過程、不起訴理由,又被學者批評講太多,難怪有網友說南檢真的難做!

一位不願具名的檢察官說,此案是社會重大矚目案件,又涉及性侵隱私、偵查不公開問題,基於社會矚目、公益性考量,必須在偵查不公開與社會大眾知的權利兩端做出平衡處置,對被告的有利與不利都要注意,因此,南檢決定適度公開說明案情釋疑,不願台灣被降低的司法信賴度更形低落。

事實上,南檢只是發布10頁新聞稿向媒體說明案情偵辦經過,有50多頁的不起訴處分書並未提供給任何媒體。據了解,這份不起訴書內涉及林奕含病歷及其他與本案無關的私人隱私,一旦公開,傷害會更擴大,南檢決定選擇不公開,也是保護當事人必要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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