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崇晏辱警無罪定讞 方仰寧:不予置評
2017/08/24 14:26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時任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的方仰寧,對於洪崇晏辱警案改判無罪定讞,現任北市警局主任秘書他,僅以4字冷淡回應:「不予置評」。
洪崇晏在學運期間,多次以「路過」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借廁所」方式,抗議分局長方仰寧說話不算話,怒嗆「方仰寧踹共」,「你會害自己被暗殺」。
方仰寧則是在處理學運期間,一度怒嗆學生「小孬孬」,結果讓外界都以為指向是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也使洪「聲名大噪」;不過,洪崇晏卻認為方仰寧嗆的不是他,是身旁的朋友。
被外界認為是「411路過中正一分局」活動發起人的洪崇晏,事後曾在臉書發出7點正式聲明,表示當日傍晚5點半獨立發起記者會,6點結束後,就是群眾自發路過,但為了凸顯集遊法的荒謬性,願意承擔相關刑責;也對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失言表示「暗殺」一說,誠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