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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餐具戳女兒下體 狼父遭通緝到案

張嫌(中)對女兒強制猥褻,遭判刑後逃亡,遭嘉市警方逮捕歸案。(記者丁偉杰翻攝)

張嫌(中)對女兒強制猥褻,遭判刑後逃亡,遭嘉市警方逮捕歸案。(記者丁偉杰翻攝)

2017/08/29 15:1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一名張姓男子與妻子離異分居後,民國102年趁著帶5歲女兒回家照顧時,竟對女兒心懷不軌,以兒童餐具戳其下體造成處女膜撕裂傷,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嫌4年徒刑確定,張嫌竟拒不到案遭通緝,躲到東石鄉沿海一帶從事採蚵作業,上週六(27)日遭嘉市警方逮捕歸案。

警方說,女兒遭受父親狼爪蹂躪,經母親帶回家後,發現女兒行為異常,詢問後,始知前夫把女兒當洩慾工具,憤而帶女兒驗傷提告。

張嫌否認性侵,惟因女兒指證歷歷,身心受創嚴重,張嫌最後被最高法院徒刑4年確定,張嫌拒不到案開始逃亡而遭通緝,通緝期間躲藏在嘉義縣東石鄉沿海一帶,平日駕駛膠筏出海採蚵,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獲報後,經多日埋伏,於27日趁張嫌駕駛膠筏返港後,將他緝獲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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