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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賊難防! 拐賣屋吞房款氣死外婆 25歲不肖孫判1年

劉男母親過世時還在就學期間,全賴外婆接濟才有棲身之所,沒想到卻拐騙外婆賣房並侵吞房款,台中地院(見圖)依侵占罪判1年,犯罪所得沒入。(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劉男母親過世時還在就學期間,全賴外婆接濟才有棲身之所,沒想到卻拐騙外婆賣房並侵吞房款,台中地院(見圖)依侵占罪判1年,犯罪所得沒入。(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2017/09/06 11:1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劉男母親過世後還在就學期間,廖姓外婆提供他住中市逢甲巷1棟2層樓透天厝(兇宅),但100年間,才19歲的劉男到療養院成功遊說外婆售屋,卻以550萬元賤售,且拿到錢後竟逃匿,期間投資期貨慘賠300萬,其餘花用殆盡,1年多後外婆才知道而提告,因過度傷心已過世,劉男通緝到案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依侵占罪判1年,犯罪所得416萬餘元沒入。

判決書指出,劉男還未成年,單親的母親就過世,廖姓外婆提供逢甲巷1棟2層樓透天厝,給當時就學的劉男居住。100年間劉男到療養院探視外婆,向外婆遊說房子他住不習慣,建議賣掉再另買棟新的,外婆同意。

劉委託仲介進行賣屋,同年7月以750萬出售給林姓買主,才完成過戶,買主得知是兇宅,要求劉某降價200萬,否則要提告,劉某退還兩百萬給林,其餘扣除仲介費、手續費、增值稅等實拿416萬餘元。

不料劉某拿到錢,就逃匿無蹤不讓親人知道,1年多後外婆才發現房子賣了,卻看不到買新房或是房款,才發現這個外孫不見蹤影了,向地檢署提告,103年3月地檢署依侵占罪起訴,同年月台中地院對劉發布通緝,105年12月才通緝到案,可是廖姓外婆因為年老又傷心,已於103年5月過世。

劉男到案後供稱,他拿到這筆錢,逃避親人,想要迅速致富,拿去投資期貨買賣結果慘賠300萬,其餘生活花費殆盡,現在早餐店上班月薪兩萬多,又找到晚上兼差。

被告的阿姨說,因被告的母親過世,才讓劉住在該房子,水電都是他們出的,劉偷賣房子1年多親人才知道,他外婆過世前還希望能回到該透天厝,不料傷心過世了,被告還是孩子,是我們的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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