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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女同事性侵 惡狼竟辯兩情相悅

台中市男子林國賓與女子阿香投宿南投縣民宿,林男卻持繩子綑綁阿香性侵害,導致阿香懷孕產子、與丈夫離異,林男竟辯稱是兩情相悅。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台中市男子林國賓與女子阿香投宿南投縣民宿,林男卻持繩子綑綁阿香性侵害,導致阿香懷孕產子、與丈夫離異,林男竟辯稱是兩情相悅。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2017/09/14 16:5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林國賓與女子阿香投宿南投縣民宿,林男卻持繩子綑綁阿香性侵害,導致阿香懷孕產子、與丈夫離異,林男辯稱是兩情相悅,阿香卻拿出林男透過臉書訊息與她的對話,來證明性侵害,對話顯示林男軟硬兼施要求阿香撤告,包括給阿香300萬元,「如果妳那時配合,就不會這樣對妳了(綑綁)」,阿香拒絕撤告,林男惡言相向:「妳也生過小孩了,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這隻惡狼3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國賓與阿香(化名)各自已婚且育有子女,2人在2012年11月17日投宿南投一家民宿,但並未同住一房,當天晚間林男以送果汁為由,進入阿香房間,拿預先準備好的繩索綑綁阿香,用膠帶貼住嘴巴性侵害得逞,阿香不敢張揚,卻沒想到會懷孕,阿香產子之後,與丈夫離婚。

檢方偵辦時,林男辯稱是兩情相悅,阿香卻拿出林男與她的臉書訊息對話,來證明性侵害屬實,對話顯示,林男願意每月給阿香2萬元,或一次給300萬元,條件是撤銷告訴,他還強調: 「拜託妳去撤告,我女兒不能沒有爸爸養,我不行出事」,「如果妳那時有配合,就不會這樣對妳(綑綁)」,「妳真的很漂亮,我忍不住」。

阿香拒絕撤告,林男改以威脅口吻說,「綁妳也沒有辦法的,妳也生過小孩了,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囂張起來了,不撤看妳的照片(裸照)會不會在網路上」,「不撤,就換妳準備被我告,想清楚,我家勢力很大 」。

南投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兩情相悅,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徒刑3年8月,他不服上訴二審,辯稱臉書訊息對話不是他傳送,他的手機早已遺失,台中高分院囑託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協定向美國的臉書公司,取得林男傳訊息的IP網路位址,發現林男從手機上傳相片到臉書的時間與IP位址,與傳訊息的IP相同,時間也相近,手機失竊是謊言,維持3年8月原判,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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