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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家陽台玩2次空拍機 他遭罰60萬元

王姓男子去年兩度在愛國西路的自家陽台施放空拍機,因進入松山機場限航區內,遭民航局開罰60萬元。空拍機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王姓男子去年兩度在愛國西路的自家陽台施放空拍機,因進入松山機場限航區內,遭民航局開罰60萬元。空拍機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彭健禮攝)

2017/09/14 18:4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兩度在愛國西路的自家陽台施放空拍機,因進入松山機場限航區內,遭民航局開罰60萬元,王不服提起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有理,判王男敗訴,王男表示不會上訴。

銀箭資訊董事長王龍文,去年3月27日及4月23日在北市愛國西路的自家陽台施放空拍機,先是因飛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遭軍方告發告發涉嫌刺探軍事機密,檢方審理後採信王男非刻意刺探軍機的說詞,全案簽結;不過,民航局認為王男兩次施放空拍機,已進入松山機場限航區範圍,各開罰30萬元,共60萬元,王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王男供稱,他施放時判斷空拍機離開陽台不超過50公尺,但飛行過程發生故障斷訊,是失控而非故意,且他不知道該處是限航區,不應受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指出,王男施放的空拍機距松山機場直線距離5.15公里,高度72公尺,已違反《民航法》規定,且相關規定早已公告可供大眾查知,不能自稱不知道就免罰,判定民航局開罰有理,王男敗訴,可上訴。據媒體報導,王男已表示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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