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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案白手套抗告失敗 確定看守所過中秋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涉擔任白手套的不動產業者黃慶銘聲押禁見獲准,黃慶銘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黃涉貪污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未到案的共犯、證人之虞,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圖為趙藤雄,目前羈押中。(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涉擔任白手套的不動產業者黃慶銘聲押禁見獲准,黃慶銘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黃涉貪污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未到案的共犯、證人之虞,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圖為趙藤雄,目前羈押中。(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7/09/20 19:1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查出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涉行賄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上千萬元,以取得新竹、台中、台南等眷改標案,本月五月將洪嘉宏、擔任白手套的不動產業者黃慶銘聲押禁見獲准,黃慶銘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黃涉貪污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未到案的共犯、證人之虞,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將在看守所過中秋。

主嫌洪嘉宏日前也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認定檢方向台北地院聲押洪時,在提供法院的證物、卷宗中,遮掩處太多,已妨害洪和律師的防禦權和辯護權,而撤銷原本收押禁見的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重啟羈押庭時,北檢擇要補充相關事證,北院認定洪嘉銘涉犯貪污重罪、有逃亡之虞,日前再度將洪收押禁見。洪仍可提出抗告。

據指出,檢方偵辦葉世文向遠雄索賄案期間,發現遠雄前副總魏春雄的筆記曾標註,二○一四年一月有一百萬元支出要給「黃顧問」,且趙藤雄的私帳於同年一月時也有百萬元支出,之後趙藤雄陸續再支出一千萬元;此時,洪嘉宏的帳戶資金也出現異常,檢廉因而懷疑洪嘉宏涉透過白手套黃慶銘,收取趙藤雄提供的一一○○萬元賄款,將洪、黃都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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