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假警察性侵援交妹 判刑3年4月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7/09/25 15:2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0歲梁姓男子透過網路與缺錢的小美(化名)談妥援交,見面時卻假冒成警員,還對路過的真正警察喊「學長」,小美信以為真,被迫與梁男發生性行為,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間,梁男透過網際網路UT聊天室結識小美,談妥以1小時2000元嘿咻,7月15日,兩人見面時,梁男因不想付錢,突然佯稱自己是警察,指小美從事援交,已觸犯兒少法,需要把手機、證件交給他保管,希望她乖乖配合。

此時,2名穿著制服的員警正好路過,梁男對著員警說:「嗨學長」,導致小美受騙,前往旅館,途中,小美雖曾以身體不適打算開溜,梁男仍稱:「不乖乖配合我,我們就回警察局做筆錄!」小美因而被迫發生性行為,案發後小美向友人求助報警。

法院審理時,梁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有要求小美出示身分證已辨別是否成年,且他並未自稱是警員,而是朝九晚五的工程師。

不過,合議庭認為,小美所述前後一致,無明顯重大矛盾或瑕疵,且她並無動機與必要,加上小美友人證實小美求助時語氣慌張,有哭泣聲,還有一名男子自稱是警務人員,斥責梁男惡性非輕,犯後一再飾詞否認犯行,迄今從未向被害者表達歉意、賠償,毫無悔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