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三審大幅減刑 中藥商行賄案2前立委改判無罪
曾喧騰一時的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爭取調劑權涉嫌行賄立委修法案,高等法院更三審認定邱垂貞涉3度收賄共500萬元,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邱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追繳500萬元不法,林光華、馮定國兩人均改判無罪。圖為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喧騰一時的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爭取調劑權涉嫌行賄立委修法案,原本有8名前後任立委被起訴,高等法院更三審認定邱垂貞涉3度收賄共500萬元,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邱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追繳500萬元不法,前立委林光華、馮定國兩人均改判無罪,可說是大幅減刑,目前僅邱被判有罪,仍可上訴;之前,更二審判邱8年半、林7年半、馮3年10月,邱還被追繳沒收1000萬元。
邱垂貞判3年10月
本案為遊說行賄立委修法、多名立委被判刑的首例,因此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此案最初的8被告中,除上述3人外,許舒博去年被判無罪定讞,廖福本一審被判8年6月,因他死亡,判公訴不受理,另外趙永清、李俊毅、陳鴻基等3人以無收賄具體事證,最高法院4年前均判無罪定讞。
高院更三審指出,邱垂貞涉於86、87年間各收受200萬、150萬、150萬元賄款,積極參與調劑權修法,有收賄不法的對價關係,另外,邱另收受500萬元款項,因與修法時程相隔較遠,被認定與贊助選舉有關,未認定不法。
前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追查,衛生署反對未經國考即逕行修法賦予中藥商調劑權,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為爭取調劑權,由理事長徐慶松等人,自85年7月起利用舉辦培訓機會,向參訓的中藥商提出「遊說修法」構想,以中藥商公會全聯會名義發起樂捐,以「贊助金」等名義分頭遊說行賄藍綠立委,最後使藥事法第103條修正案三讀過關,讓中藥商免經國考取得調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