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捐5億蓋醫院? 劉泰英、尹衍樑逾追訴時效不起訴
2017/09/26 12:2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人權律師王可富去年底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曾任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委的劉泰英,在83年間主導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捐款10億元給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所推動的尹書田紀念醫院,事前未送黨代表大會通過,涉損害國民黨財產及圖利尹衍樑;王告發劉、尹詐欺及背信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已逾追訴時效,今將2人不起訴。
王可富提告時受訪表示,此案原已過了刑法追訴權,但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後,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此案不適用其他法律有關權利行使期間的規定,可溯及既往,為此才以國民黨員的身分,對劉泰英及尹衍樑提告。
王可富指出,據衛生署核備尹書田紀念醫院的捐款紀錄,明載83年9月1日中投公司捐助5億元,另5億元已由尹衍樑所屬的潤泰集團轉手,劉泰英當時負責黨營事業業務,竟未經黨代表大會通過,即指示中投捐贈10億元給尹,供其成立尹書田醫院,除違背掌管黨營事業的任務,也不無詐騙國民黨之嫌。
王可富還說,前立委沈富雄曾於立法院國是論壇上指出,「中投公司確實捐資尹書田醫院10億元」,有新聞曾報導此事,因此一併聲請傳喚沈富雄作證。
北檢收案後認為,依不當黨產條例的立法意旨及法條內容,關於已逾追溯時效之案件,僅限於民事案件的追討,不包含刑事案件,因此案已逾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所以將劉、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