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求妻返家睡 莽夫竟用手指猛摳她下體挨告

吳男取得妻子原諒,撤回告訴,獲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吳男取得妻子原諒,撤回告訴,獲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7/09/28 15:0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4歲吳姓男子與妻子分居期間,雙方協議離婚,吳妻要求3百萬贍養費及一間房產才同意簽字,雙方堅持不下。今年7月25日,吳男求得妻子返家同住,隔了兩天,卻把熟睡的妻子叫醒,用4隻手指頭強摳她下體,摳到流血。吳妻憤恨之餘,對丈夫提出強制性交告訴。但審理期間,吳男取得妻子原諒,撤回告訴,獲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吳妻向警方表示,因個性不合與丈夫分居一段時間,7月25日他跑到娘家,求自己回家,為了孩子一時心軟,同意回家暫住,沒想到27日凌晨被丈夫叫醒,遭他掐脖子、折手,還問:「妳還想離婚嗎?」;內褲也被他強行脫去,接著直接用1、2隻手指強摳自己下體,後來變本加厲,插了4隻指頭進去,疼痛難擋,下體一直流血,大喊「夠了沒」他才作罷。

吳男到案後向警方宣稱,案發當天是妻子自行脫掉內褲,打開雙腿,要求自己把手指頭插進去,並沒有強迫威脅她。警訊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將吳男移送法辦。吳男在檢察官偵訊時,已獲得妻子原諒,達成和解,吳妻同意撤回告訴,獲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